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是什么?
我刚参加工作,不太了解劳动监察大队。想知道他们具体负责什么工作,要是我在工作中遇到比如拖欠工资、加班不给加班费这类问题,劳动监察大队能帮我解决吗?他们的工作范围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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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从监督检查方面来说,劳动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就是定期到用人单位了解他们的劳动用工情况,看有没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则是针对特定的问题,比如在节假日前后检查工资支付情况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对于劳动者的举报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也会进行处理。当劳动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比如遭遇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这些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监察大队还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大家了解自己在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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