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特殊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法律特殊保护的对象,指的是由于自身生理、心理或社会地位等因素处于相对弱势,需要法律给予额外保障以实现公平正义的群体或事物。 首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独立的生活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构筑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大保护体系。例如,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等。该法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其次是老年人。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在生活中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再者是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例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另外,残疾人也是法律特殊保护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比如,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除此之外,一些特定的群体和事物也可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例如,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多项权利;少数民族的文化、习俗等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