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部异地六个规定具体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事务时,听说了公安部有异地六个规定,但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想了解这些规定涉及哪些方面,对我在异地的活动会不会有影响,比如出行、办事之类的。希望能有人详细解释一下这六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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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部出台的异地相关六个规定通常指的是《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这条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程序。通俗来讲,警察要在别的地方抓人或者传唤人,必须先办好相关的手续,不能直接就去执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执法行为都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异地执法更是要严格规范,不然可能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这是对公安机关在异地对财物和文件进行查封、扣押、冻结这些执法行为的约束。如果不履行协作手续就进行这些操作,可能会导致执法的混乱和随意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里明确了对涉案财物的处理要依法依规,异地处理更要遵循相应程序。 “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办案。”在实际执法中,可能会出现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对案件管辖权有争议的情况。在这种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随意派人到别的地方去办案,避免出现执法冲突和不规范的情况。 “严禁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且法律手续完备的办案协作请求不予配合、故意阻挠、制造管辖争议、争夺案源战果,或者设置条件、收取费用、推诿拖拉。”这是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面对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合理合法的办案协作请求时,要积极配合。如果不配合,就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效率和公正性。 “严禁违反规定安排没有执法资格的警务辅助人员等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参与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办案。”执法必须由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辅警等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不能参与跨区域办案,以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枪支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任务。”枪支是非常危险的武器,警察携带枪支跨区域执行任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这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规范枪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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