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收益权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和收益权是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重要权利。下面我们分别来解释这两个权利。 股东知情权,简单来说,就是股东了解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公司的运营状况、财务情况等对股东来说至关重要,股东只有了解这些信息,才能更好地参与公司决策、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这意味着,股东可以主动向公司索要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和复制,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股东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 股东收益权,指的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公司在盈利后,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这就是股东收益的重要来源。《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股东是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来获得红利的,但如果全体股东有其他约定,也可以不按照这个比例分配。此外,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股东还可以通过公司股价上涨等方式获得收益。 股东知情权和收益权是相辅相成的。股东通过行使知情权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才能更好地判断自己的收益情况;而收益权的实现,又依赖于公司的良好运营和股东对公司事务的有效监督,这就需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所以,股东要重视这两项权利,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