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哪些?

我对法律不太了解,最近看到刑法里提到附加刑,想知道在我国刑法中,附加刑具体都包含什么呢?对这些概念很模糊,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刑法附加刑
  • #罚金刑
  • #剥夺权利
  •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附加刑是相对于主刑而言的,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而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我国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罚金。罚金就是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意味着犯罪情节越严重,可能判处的罚金数额就越高。例如,在一些涉及非法经营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经营获取了巨额利润,法院就可能根据其犯罪情节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其次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再者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它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比如在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中,法院可能会根据犯罪情节判处没收犯罪分子的部分或全部财产。 最后,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