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了解到生产假药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不太清楚具体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会被立案追诉。比如生产的假药在成分、功效等方面具体有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达到立案标准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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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下是关于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假药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关于生产假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例如,在生产的药品中添加了超出正常剂量的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这种情况严重威胁到人体健康,一旦发现就会被立案追诉。 2.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比如某种声称能治疗特定疾病的药品,实际上并不含有治疗该疾病的有效成分,患者使用后可能会因为延误了正确的治疗而导致病情加重等后果,这种情况也会被立案。 3.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例如,一种普通的保健品,却宣称可以治疗多种严重疾病,这超出了其实际的功能范围,可能使患者错过正确的治疗时机,同样会被立案处理。 4.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例如生产的急救药品中缺少关键的救命成分,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发挥应有的急救作用,这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会被立案追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和规定,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药品或者销售上述药品,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从刑罚方面来看,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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