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刑法规定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还没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最终判决时,如果发现他犯了多个罪,就按照上述规则来确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第二种情况是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例如,张三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2年后,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诈骗罪,这时就要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把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刑罚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则合并,再减去已经执行的2年刑期。 第三种情况是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比如李四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3年后又犯了故意伤害罪,那么就要对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然后把抢劫罪剩余的5年刑期和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则合并。 通过这三种情况的规定,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进行了较为系统和细致的规范,以确保司法实践中能够准确、公正地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