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原则是什么?
我打算注册一个商标,但是不太清楚商标注册都有哪些原则。如果不了解这些原则, 我担心注册过程会出问题,也怕最后注册不下来。所以想知道商标注册原则具体是什么,好让我提前做好准备,顺利完成商标注册。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商标注册原则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自愿注册意味着,商标使用人是否要将自己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是可以自主决定的。要是选择不注册,也能使用该商标。不过,这样就没办法获得商标专用权,其他人也能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强制注册则是针对某些特定商品,像烟草制品等,这类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这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确立。
其次是申请在先原则。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也就是说,谁先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谁就更有可能获得商标注册。如果是同一天申请的,那么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有明确体现。
然后是诚实信用原则。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避免恶意抢注等不诚信行为。这一原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中。
另外还有优先权原则。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 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此外,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