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公证细则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想立遗嘱并进行公证,但是不太清楚遗嘱公证的具体细则。比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好让老人能顺利完成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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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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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遗嘱公证细则。 首先是遗嘱公证的申请。根据《公证程序规则》,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以及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接着是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会予以受理: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之后进入审查环节。公证机构会重点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等。根据《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若审查通过,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如果在公证过程中,遗嘱人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此外,遗嘱公证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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