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收到逮捕通知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司法机关采取了逮捕这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逮捕的概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把犯罪嫌疑人关起来,限制其自由,以便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收到逮捕通知书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有罪。这只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表明司法机关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并且符合逮捕的条件。后续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来进一步查明事实。 接下来的流程通常是,案件会继续侦查,公安机关会进一步收集证据,完善案件材料。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