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逮捕令书意味着什么?


签了逮捕令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被正式逮捕,人身自由会受到严格限制,被关押在看守所等指定场所。 从法律层面来看,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可不是随便就能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不过,签了逮捕令书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一定会被判刑。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之后还会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收集证据,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如果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能会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即使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也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