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钱,离婚时可以分到哪些财产?
我是男方,经济条件不太好,现在面临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在离婚时可以分到哪些财产呢?是只能净身出户,还是也能分到一部分?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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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配方面,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不管男方是否有钱,在离婚时都有权要求进行分割。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那么就按照协商好的结果来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有子女需要男方抚养,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男方;也会考虑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女方存在过错,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获得更多的份额。 此外,对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所以,即使男方没钱,但如果他有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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