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我自己创作了一些作品,但是担心别人侵犯我的著作权,同时也怕自己不小心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究竟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呢?我很关心这个界限问题,免得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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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来赚钱。如果只是出于个人欣赏、学习等非营利目的,一般不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其次,从客观行为方面,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情况。一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里的“未经许可”就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复制发行”包括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各种方式制作多份作品并向公众出售、出租等。二是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比如出版社在没有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出版某本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三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四是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最后,还需要满足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条件。关于数额较大和严重情节,相关司法解释有具体规定。例如,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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