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三个孩子还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生了三个孩子后选择离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况,也可能判给父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般情况下,不会三个孩子都判给一方,常见的可能是一边两个,一边一个 。 其次是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然后是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话,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离婚还可能涉及一些情感和心理层面的影响,对孩子和夫妻双方的生活都会带来改变。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