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银行11万会造成什么后果


欠了银行11万会产生多方面后果。 首先是金钱方面的损失,会产生罚息。如果是信用贷款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同时贷款利率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要是信用卡逾期,从刷卡当日开始计算利息,一般是万分之五的日息,按月计算复利,违约金一般是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这无疑会加重还款负担。 其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银行等贷款机构在审批信用卡或贷款申请时,征信记录是重要审核标准。一旦留下不良记录,后续再想办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可能会被拒绝。而且再次申请房贷时,可能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利率,甚至无法办理房贷。 再者,可能面临银行起诉。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比如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若欠款行为涉及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构成“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标准(例如10万元)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犯此罪行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一、三款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