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起诉了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欠款被起诉,可能会产生以下几种后果: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欠款事实成立,会判决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欠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要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债务人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并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此来偿还欠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也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次是信用影响。若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 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符合相应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在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会遭到拒绝;出行方面,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的商务座、一等座等;在生活中,限制高消费,不能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 最后,在特定情形下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虽然普通的欠款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但要是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还有,如果债务人在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却拒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名单”,是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限制他们在很多方面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