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是怎么回事?
我有个官司打赢了,对方却一直不按照判决执行。我听说可能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想了解下这个罪具体是怎么定义的,构成这个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会有怎样的处罚,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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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简单来说,就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并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这一规定是为了维护司法的权威和正常秩序,确保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要构成这个罪名,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所谓生效,就是说这个判决或裁定已经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具有了法律效力,不能再随意更改。其次,行为人要有能力执行。这意味着当事人本身是具备履行判决裁定所规定义务的条件和能力的,而不是因为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执行。最后,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像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如果有人被认定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就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刑事处罚不仅会对个人的自由进行限制,还会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的未来生活、工作等方面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一旦法院作出了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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