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处罚,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遇到个法律上的事儿,有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却拖着不办。我想弄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和处罚的,具体涉及哪些法律条款呢?想了解下这方面详细内容。
展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指出,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包含多种情况,例如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 要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罚会更严厉。像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聚众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又或者因拒不执行造成申请执行人自杀、自残等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是单位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总之,法律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绝不姑息,旨在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