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公婆身体不太好,老公希望我能和他一起照顾公婆,多尽点赡养的责任。但我觉得赡养老人主要是子女的事,我作为儿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想问问法律上儿媳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儿媳通常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赡养义务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从法律概念来讲,赡养指的是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而非儿媳或女婿。也就是说,儿子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责任,而儿媳并没有直接的法定赡养公婆的义务。 不过,虽然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遗产继承方面是有一定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儿媳、女婿赡养行为的肯定和鼓励。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关系是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儿媳可能出于对配偶的爱、对家庭和谐的考虑等因素,自愿协助配偶赡养公婆,这是值得提倡的良好行为,但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