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是否有义务赡养男方父母?
我和老公结婚后,和公婆住在一起。平时公婆的生活起居,我也会帮忙照顾。但最近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和老公闹了点矛盾,他就说我没有尽到赡养他父母的义务。我心里挺委屈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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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儿媳妇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 首先,需要明确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而儿媳并不在这个法定赡养人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儿媳本身并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责任。 其次,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但规定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比如,丈夫作为赡养人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儿媳应协助丈夫履行对公婆的赡养责任,比如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等。但这种协助义务和直接的赡养义务是有本质区别的。 最后,当夫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后,儿媳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不再存在。因为协助义务是基于夫妻关系存续这一前提的。所以,总体而言,儿媳对男方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仅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协助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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