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非法入侵民宅?
我家之前有人不经过同意就闯进来了,在我要求他出去后还赖着不走,我想知道这算不算是非法入侵民宅,法律上对于非法入侵民宅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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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侵民宅指的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没有合法依据就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但拒不退出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民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民住宅,它是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住宅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居住安宁权。 在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从根本大法的层面确立了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也有相关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入侵民宅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入侵民宅,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是否未经住宅主人同意进入。这里的同意需要是明确的、真实的同意,如果是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获得的“同意”,是不算数的。二是看主人要求退出后是否拒不退出。如果进入时得到了同意,但后来主人要求离开,而行为人却拒绝离开,也可能构成非法入侵民宅。总之,认定非法入侵民宅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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