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敲诈勒索四百五十元构成什么罪行?
我之前被人敲诈勒索了四百五十元,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对方算构成什么罪行,想了解下依据法律该怎么定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我国,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吓唬、威胁等手段,让别人把钱给自己。 对于敲诈勒索四百五十元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四百五十元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实施敲诈勒索四百五十元这种行为的人,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当然,如果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等情形,即便每次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