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卖房为名骗走买方的房款会构成什么罪?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在网上看到有人说遇到了以卖房为名骗走房款的事,我特别担心自己也遇到这种情况。就想了解一下,如果真有这种事,骗钱的人会被认定犯什么罪呢?想详细知道相关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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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卖房为名骗走买方的房款,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在签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人怀着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到对方财物,而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是指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的方式使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交付财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具体认定为哪种罪名,要依据实际情况,看犯罪行为更符合哪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确定。 相关概念: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方式使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交付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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