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孕妇属于什么罪行?
我和邻居发生冲突,当时情绪激动没控制住,不小心动手打到了怀有身孕的她。现在特别担心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想知道这种动手打孕妇的情况到底属于什么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心里很忐忑,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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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打孕妇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后果,具体要看孕妇的受伤程度。
首先,如果孕妇受伤程度仅为轻微伤,这种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殴打孕妇属于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简单来说,就是会被拘留并罚款,这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戒,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
要是孕妇受伤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如,打孕妇导致其骨折等达到轻伤标准的情况,就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量刑。
另外,如果殴打孕妇导致胎儿死亡或者流产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罪名,如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不过,具体罪名和刑罚的确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重伤: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