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感情会被判什么罪?
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他对我嘘寒问暖,我渐渐对他产生了感情。可后来我发现他同时和好多人保持这种暧昧关系,感觉自己被他骗了感情。我想知道这种诈骗感情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判什么罪?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单纯的“诈骗感情”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而感情属于比较主观和抽象的概念,很难用法律条文去精确衡量和界定“诈骗感情”这种行为。 不过,如果在所谓“诈骗感情”的过程中,实施了其他触犯刑法的行为,那么就可能会构成相应的犯罪。 比如,如果以恋爱为幌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再比如,如果在“诈骗感情”过程中,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发生性关系,就可能构成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诈骗感情”会被判什么罪,要具体看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其他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