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诈骗短信会构成什么罪?


代发诈骗短信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涉及不同罪名,具体分析如下: **诈骗罪**:如果代发者明知是诈骗短信而故意代发,帮助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代发诈骗短信的情境中,代发行为是整个诈骗活动的一部分,起到了协助作用,若诈骗行为达到了相应的数额标准,代发者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代发诈骗短信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获取、使用或者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就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例如,诈骗短信中包含了大量公民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代发者明知这些信息的来源不合法,仍然进行代发,这种行为就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如果代发者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就可能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代发诈骗短信可以被视为一种为诈骗犯罪提供传播帮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代发的数量、造成的后果、代发者的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