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殴打他人会定什么罪?
我家孩子和同学闹矛盾,打了对方。我很担心,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青少年殴打他人的情况,到底会被定什么罪呀?是怎么判定的呢?我就想搞清楚这个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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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殴打他人的定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情节比较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如,只是偶尔的推搡、轻微击打,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的情况。不过,对于十六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十六周岁以下的通常不进行拘留,只处罚款。 要是殴打他人导致受害者出现轻伤及以上的身体损伤,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总之,具体的定罪量刑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追诉: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会被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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