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帮他人介绍工作索取钱财构成什么罪?


在这种情况下,无业人员帮他人介绍工作索取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如果该无业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能够为他人介绍工作的事实,骗取他人的钱财,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标准。 若该无业人员在介绍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有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过,这通常要求该无业人员在介绍工作的相关主体中有一定职务或地位,比如受雇于某个单位在招聘环节有一定职权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是不存在虚构事实、欺诈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等情况,只是单纯地在介绍工作成功后,基于双方事先的约定收取一定的介绍费用,这一般属于民事上的居间行为,不构成犯罪。居间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以,对于无业人员帮他人介绍工作索取钱财的行为,要结合具体行为方式、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其法律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