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赌博抽成会构成什么罪?


参与赌博抽成的行为,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具体的定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赌博罪相关情况** 如果参与赌博抽成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以赌博罪论处。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具体情形**:在实际判定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赌博罪并立案追诉: - 组织三名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且其所获取的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 - 组织三名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且其所使用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 - 组织三名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且其参与者数量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 组织十名以上中国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用; - 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聚众赌博行为。 **二、开设赌场罪相关情况** 如果参与赌博抽成的行为达到了开设赌场的程度,例如为赌博活动提供了相对固定的场所、设定了赌博的规则和方式等,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举例说明**:比如某人长期为赌博人员提供专门的赌博场地,并且从每场赌博活动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利润,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三、综合判断因素** 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司法机关进行判断。这些因素包括赌博的规模、抽成的数额、参与赌博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例如,如果抽成数额较小、参与人数较少,且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可能会受到较轻的处罚;反之,如果抽成数额巨大、参与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处罚将会更为严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