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理赔?

我在公司上班,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签完后就把合同收走了,没有给我一份。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赔偿,具体该怎么理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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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的理赔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单位只是疏忽未将合同发放至员工手中,但并未给员工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损失,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单位无需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比如员工正常工作,工资、福利、晋升等各方面权益均未受影响。 其次,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单位决定与员工终止雇佣关系,那么单位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就取决于具体的解聘原因: - 若单位意外无理由地辞退员工,单位需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例如单位没有正当理由,突然通知员工不用再来上班了,这种情况就需要支付双倍补偿。 - 当合同期限届满时,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合同签的是3年,3年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就需支付补偿。 - 而在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同样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单位因为经营不善,需要大规模裁减人员。 - 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单位则无需向其支付任何补偿。例如员工多次旷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等。 -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遭到解雇,单位亦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比如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没有相关经验且无法胜任工作。 - 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他们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另外,从法律规定来看: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遇到阻碍,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长时间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遇到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给予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同时可以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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