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之后公司提出要补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认定工伤。想知道工伤后补签劳动合同到底会不会影响工伤认定,认定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展开


工伤后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工伤认定,简单讲,就是有关部门确定职工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能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七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三种情形,视同工伤。只要伤害事件符合这些法定情况,并且不存在第十六条中所揭示的例外情况(比如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不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前有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哪怕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符合上述工伤认定的条件,都能认定工伤。补签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而且它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明。 不过,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得提交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要是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那就得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 总之,补签劳动合同本身不影响工伤认定,关键是伤害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