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能在领证前加名字吗?
我有一套婚前房产,现在对象想在领证前就在房产证上加他的名字。我有点犹豫,也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婚前房产可以在领证前加名字吗?加名之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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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婚前房产是可以在领证前加名字的。这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房产所有权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也就是将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另一方。 房产加名通常涉及到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要在婚前房产上加名字,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完成登记,加名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加名之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会发生变化。原本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加名后就变成了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份额,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这意味着在日后如果涉及到房产的分割等问题时,另一方是有权主张相应权益的。 不过,在办理加名手续之前,建议双方明确加名的具体意图和房产份额的分配等问题,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办理加名手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等问题,需要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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