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之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对象想在房产证上加名,我有点犹豫。我想知道婚前买的这套房子算共同财产吗?加名后又会怎样?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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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没结婚之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好比你自己花钱买了个东西,这个东西自然是属于你个人的。例如,张三在结婚前自己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张三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而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一般仍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虽然房子名字是一个人的,但婚后一起还的贷款以及房子增值的一部分是两个人共有的。比如李四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的一部分,妻子是有权分割的。 最后,如果一方在婚前买房,但是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例如王五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和对象赵六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王五和赵六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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