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在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结婚,对象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我有点纠结,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以后要是有变故,财产会怎么分?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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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加名,该房产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张婚前全款买了房,婚后把妻子小王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要是双方对加名后的房产产权归属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按份共有,明确各自所占份额,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归属和份额。例如,双方约定一方占70%份额,另一方占30%份额,这也是有效的。 另外,如果只是口头说加名但没有实际去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从法律角度,房子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然是婚前全款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婚前全款房加名字后一般算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要依据是否有赠与行为、是否有书面约定等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比如上述例子中约定一方占70%份额,另一方占30%份额,就是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没有约定份额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就是共同共有状态。 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像婚前全款买房一方给另一方加名,就类似这种赠与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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