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准备结婚了,对象婚前全款买了房子,最近打算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我就是想弄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质归属,以后心里也踏实。
展开


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婚后又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一旦完成加名,该房产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这是因为加名行为改变了房屋原本的产权归属,通过赠与的方式让另一方获得了房屋的部分产权。 但是,如果只是有加名的想法,还没有实际完成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个行为,那么房子还是属于婚前全款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没有加名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只能对偿还的房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主张权益,而不能对整个房产主张共同所有权。 所以说,结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产证上是否有双方名字以及是否存在赠与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需要分割该房产,即使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也不一定是平均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子女、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方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各种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赠与行为: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房产加名这件事上,婚前全款买房一方同意加名,就相当于把一部分房屋产权无偿给了另一方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