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朋友婚前全款买了房,后来给女方加了名字。现在他们闹矛盾了,就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有了争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后,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婚前全款房子加女方名字,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算共同财产。 首先,从物权角度来解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原本该房屋的产权归男方个人所有。但当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这一行为,实际上就是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从法律层面看,就产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就从男方一人所有变成了双方共同拥有。 其次,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来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虽然房屋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但加名行为使得女方对该房屋也享有了产权份额。如果双方没有对份额进行特别约定,那么一般会视为双方各享有一半的份额。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在加名字的时候,双方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女方只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或者约定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房屋才归双方共同所有等,那么就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份额。 总之,婚前全款房子加女方名字后,通常算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是否有特别约定等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