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准备结婚了,对象在婚前买了套房,最近打算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婚前加名字的情况,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这方面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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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加名字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常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一方在婚前房产的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时,就相当于完成了这个赠与行为,房产的产权归属发生了改变。 如果加名字时没有对份额进行约定,那么该房产就由双方共同共有。这意味着在后续处理房产等相关事务时,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并且,如果涉及到离婚等情况需要分割财产,这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多种因素来进行合理分割,但特殊情形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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