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准备结婚了,对象有套婚前房产,他说要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加上我的名字后性质会怎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啊,以后要是有什么变故,财产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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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首先来说,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在婚前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原本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因为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把部分产权赠与给了对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加女方名字的行为就符合“受赠的财产”这一情况,所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虽然加名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并非一定是均等分割。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房产的分配比例,那就按照协议来。要是没有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多种因素进行判决,有可能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不动产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的相关信息,比如房屋的所有权人等,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和保障不动产的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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