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7条规定的是什么罪行?
我想了解下《刑法》第277条的内容,最近遇到点事可能和这条法律有关,但我不太清楚它具体规定了什么罪行,所以想问问这一条到底涉及什么犯罪,会有怎样的处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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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7条规定的是妨害公务罪以及袭警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个罪名。 妨害公务罪,指的是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通常是指对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殴打、捆绑等身体强制行为;威胁则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物、破坏名誉等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依据《刑法》第277条第1款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该条还规定了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以及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都按照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罚。 袭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它指的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暴力袭击针对的是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根据《刑法》第277条第5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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