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司法罪具体包括哪些罪名?


妨碍司法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类别,指的是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妨碍司法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此罪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作证罪,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犯妨害作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妨碍司法罪还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等罪名。这些罪名共同构成了对司法秩序的保护体系,确保司法活动能够公正、顺利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