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范围有多种情况。 首先,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农村承包经营时所负的债务属于此类。比如夫妻一起开了一家商店,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进货、支付房租等产生的欠款,就是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 其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也算。若夫妻从事农业生产,购买种子、化肥、农具等生产资料所借的钱,就属于共同经营债务。 再者,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也在范围内。例如夫妻共同投资股票、基金,因投资活动产生的债务。 另外,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也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 这里的“共同经营”含义较广,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参与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涵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像一方独自经营一家公司,盈利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生活所需,那么经营公司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简单来说,如果是为了夫妻共同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不管是以谁的名义借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需求,以及对共有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共同经营:不仅指夫妻双方共同参与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还包括一方从事相关活动但收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