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应该怎么划分?
夫妻债务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划分方式如下: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后来表示认可的,这肯定是共同债务。另外,如果一方以自己名义借钱,但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上学费用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支出,也属于共同债务。而且,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比如一起开店做生意欠的钱,同样是共同债务。
其次,说说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要是为了逃避债务而约定的就不算,比如明明是想赖账才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偷偷给远房亲戚借钱,另一方根本不知道也没同意,这就是个人债务。还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自己做生意,赚的钱没用到家里,还欠了债,这也属于个人债务。另外,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夫妻债务划分有争议的情况,比如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 觉得是另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能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且即使夫妻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等对夫妻财产分割有了处理,债权人还是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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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责任究竟应该怎么承担呢?
我和配偶目前在处理一些债务问题,不太清楚哪些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也不知道对于这些共同债务具体该怎么去承担责任。比如日常生活开销产生的债务、一方经营生意欠下的债务等,到底是不是共同债务,又该怎么分担还款责任呢?
夫妻债务应该如何认定以及怎么处理?
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务问题,涉及到一些债务方面的疑惑。不太清楚在婚姻里,哪些债务算是夫妻共同的,哪些又是个人的。还有就是万一出现债务问题,应该怎么去处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务和法律相关的事情,对夫妻共同债务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在各种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都得负责,还是有特殊情况,希望能有个详细准确的解答。
夫妻一方债务该如何认定?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务问题,涉及到夫妻债务方面。我想知道到底哪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债务。因为担心以后万一遇到类似情况,自己不清楚相关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认定 标准是什么,在不同场景下该怎么判断。
怎么界定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呢?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务问题,涉及到债务方面。不太清楚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做生意借的钱,另一方不知情,这种情况该怎么算?想了解下具体的界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