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拖欠货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公司拖欠货款,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首先是起诉状。这是向法院表明诉求和事实理由的书面文件。在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也就是您自己或您所在公司)和被告(拖欠货款的公司)的基本信息,像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写出您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金额、利息等;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起诉的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被告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事项。 其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 1. 交易合同:这是双方关于货物买卖的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 2. 送货单:记录了货物交付的情况,上面一般有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以及收货方的签收,证明您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 3. 对账单:如果有对方签章确认的对账单,这在法律上构成了对方对债务的自认,单凭对账单就可以起诉。 4. 发票:能证明交易的金额等情况。 5. 银行记录:比如转账记录等,可以显示双方资金往来情况,辅助证明债务关系 。 再者是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要提供拖欠货款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这能确定被告的准确信息,防止出现对方变更公司信息来逃避债务的情况。 另外,最好能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比如对方的对公银行账号、房产、车辆等信息。因为如果胜诉后需要进行强制执行,这些财产线索能帮助法院顺利执行,保障您的权益得以实现 。 还有,如果有曾向债务人单位追偿货款的相关材料,比如催款函、联络函、电话录音等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这些材料能证明您一直在积极追讨货款。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提交的书面文件,用来阐述自己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对账单:交易双方确认帐务的法律文件,在法律上构成一方对债务的自认。 财产线索:能帮助债权人或法院找到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