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想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一般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就像是你向法院说明情况的“说明书”,里面要清楚地写明白原告(也就是你自己)和被告(欠钱的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你具体的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帮你,比如要求对方还钱,还要明确要回多少钱,以及利息怎么算等;另外,要详细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就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为什么会借钱给对方,对方又为什么不还钱。 其次是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常见的就是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这是为了让法院确定起诉的人和被起诉的人身份真实有效。 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也非常关键。比如欠条、借款合同,如果没有这些书面材料,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邮件、短信等也可以作为证据,用来证明你们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就提到,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也需要准备。如果你在诉讼请求里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和利息,那就要提供一份计算清单,说明利息是怎么算出来的,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按照什么利率标准计算等。 如果对方之前有偿还过部分借款,你还需要提供已偿还借款的证据,例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此外,如果是委托他人(包括律师)代理诉讼,要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法人诉讼,需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还有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用来确认对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送达地址 。 相关概念: 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用来阐述案件情况和当事人主张。 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用于证明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身份真实、有参与诉讼的资格。 债权凭证: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自己进行诉讼活动的书面授权文件。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确定诉讼文件送达地址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