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列为执行人意味着什么?
我收到通知说被法院列为执行人了,完全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我就想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会对我有什么影响,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会不会受到限制?我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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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列为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场官司中,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要求某一方履行一定的义务,而这个人没有主动去履行,于是就被法院列入了执行人的名单。 从法律概念来讲,执行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需要按照法院的执行文书内容,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比如在债务纠纷里,法院判决被告还钱,被告却不还,这时被告就会成为执行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一旦被列为执行人,可能会面临多种后果。首先,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执行人的财产。例如,可以冻结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直接划扣用于偿还债务。其次,还可能对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比如查封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然后通过拍卖来变现偿债。 而且,被列为执行人还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变得困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甚至在高消费方面,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如果被列为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履行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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