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传票留置是什么意思?

收到法院传票了,上面提到了传票留置,不太懂这到底是啥情况。我就想知道这法院传票留置到底意味着什么,对我会有啥影响,是不是我不理会传票就会被留置啊,这背后有啥法律依据不?
展开 view-more
  • #传票留置
  • #法院送达
  • #民事诉讼
  • #留置送达
  • #法律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传票留置是一种送达传票的方式。简单来说,当法院要把传票送给当事人时,如果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传票,法院的送达人员就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留置送达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这种送达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它保障了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不会因为当事人拒绝接收传票而停滞。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采用了留置送达,传票依然是有效的,意味着当事人已经被合法通知参与诉讼。如果当事人无视留置送达的传票,不按时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可能会让当事人失去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从而可能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判决结果。所以,当遇到传票留置的情况,当事人应该重视起来,积极应对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