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拘役缓刑是什么含义?
最近了解到危险驾驶罪里有拘役缓刑这一说法,自己不是很明白。想知道要是因为危险驾驶被判定有这个情况,到底意味着什么,会怎么执行,对生活又会有哪些方面的影响,所以想具体了解下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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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拘役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因为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了拘役这种刑罚,但符合一定条件时,法院可以决定暂时不把他关起来执行拘役,而是给他一个缓刑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如果他遵守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本判处的拘役刑罚就不用实际执行了。 从法律规定来讲,《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比如在危险驾驶罪中,要是一个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法庭上真诚悔过,并且法官综合判断他再犯罪可能性小,对社区也不会有严重不良影响等,就可能符合缓刑条件。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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