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补偿金计发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遇到了公司裁员,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基数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我每个月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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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计发基数是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计算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所依据的工资标准。通俗来讲,就是以这个基数乘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得出最终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月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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