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最近面临离职,公司说会给我经济补偿金,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算。我想了解下现在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依据什么来算,自己心里有个底,免得稀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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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时,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工作年限就是你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多久。比如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一般就会按照3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你经济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如你工作了10个月,虽然不满一年,但超过了六个月,那就按照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要是只工作了4个月,不满六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要把你过去12个月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加起来,再除以12,得到的这个平均数就是用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是为了避免过高的经济补偿金,保持一定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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