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遗产分配有规定吗?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们家兄弟姐妹好几个,不知道这遗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多子女的遗产分配有没有相关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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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遗产分配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产就会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例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留给某个子女,那么这个子女就有权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 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像某个子女因为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比较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比如,子女们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按照不同的比例分配遗产,这种情况也是被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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